"Good doctors do the right things; great doctors have the guts to do the right things."
在偉大加頭大的色孫會長領導下,本屆系學會在今天辦了最後一個活動:電影欣賞。這部電影中文片名叫「非常手段」, 1996 年的片子(很想知道學術部長倪渟淵小姐是哪弄來的資訊)。看了簡介以後發現我好像看過後半段,但沒有整部電影看完過,所以雖然 IMDb 只有悽慘的 5.9 分,我還是去捧場了~
以下是簡單的劇情介紹:(有雷)(雖然是 11 年前的雷)
Dr. Guy Luthan(Hugh Grant 飾演)是一名醫術精湛的急診科醫生,在偶然的情況下發現一項相當有爭議的計畫,該計畫稱為 triphase,是由神經科權威 Dr. Lawrence Myrick(Gene Hackman 飾演)主持,計畫內容是去抓沒有人在乎的流浪漢當人體實驗的對象,先切斷他們的脊神經,之後再設法再生神經,然後結局…就不說啦 XDD(這介紹還真簡單)
整部片子我覺得還不差,而且一直聽到裡面出現學過的名詞就有種莫名的開心 XD 不過看完以後真的讓我對片中的問題有些思考:到底這種人體實驗做下去是對的還是錯的?以人權的角度來看當然是無法允許的,但是在片中 Dr. Luthan 曾經落入 triphase 手中,被他們局部麻醉,然後騙他他也半身不遂了,之後問他如果可以恢復行動能力的話,願意付出什麼代價?他的回答是 "Anything." 老實說換作是我,我覺得我還滿有可能會支持這項計畫的,當然不只我自己的問題,而是想到假使真的成功,受惠的會有多少病人…這個問題從以前就被討論到爛了,課堂上也不時的出現過(尤其是 XX 倫理這種類型的課),不過我可以保證我真正走入臨床以後絕對不會幹這種事,請各位放心,不用害怕被我試新藥之類的 XD
另外記得不知道在哪曾經讀過,說人權這層考量雖然是一定要的,但也相當程度的阻礙了醫學發展,就好像片中 Dr. Myrick 提到,老鼠實驗做三年,接著換成狗,順利的話五年以後可以換成猩猩,要進入人體實驗階段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而且也耳聞目前日本和德國的醫學發展,似乎有不少成果是累積在二次世界大戰時進行許多人體實驗得來的資料數據,現在聽來當然慘無人道(釣魚台是我們的!),但不可否認的這種作法的確加快了醫學的進步~只能說…現在這種作法的確沒錯,只是比較浪費時間和人力吧!
最後附上照片,紀念一下本屆系學會最後一個活動的空前盛況~
P.S. 後來看電影的有多來一個,再加上後來被 call 來吃點心、醫學教育室裡被叫出來吃點心的,總共有 11 人次,簡直就是空前!
Wednesday, May 30, 2007
Review of Extreme Measures
不要再罵國中生!
常常在 ptt 的各大板(應該是所有板)看到大家都在不爽呼呼溜溜,當然身為大學生的我,的確是沒聽到身邊有誰說喜歡他們的(有大概也不敢講 XD),但卻也無法證實國中生以下都很喜歡他們、他們會紅都是這些小鬼把爸媽的血汗錢砸在他們身上之類的(因為我一點也不覺得他們紅)~不過今天上了小兒精神學的 lecture 以後,因為老師常常會接觸到年紀比較小的孩子,要和他們裝熟的話這些東西多少要了解一些,所以總算由老師的口中得到了一些資訊:
1. 呼呼溜溜是去年在紅的,今年老師碰到的個案已經沒有人在提他們了,取而代之的是蔡腸、廢人海等(我還是從老師口中才知道原來他們有四個…跟忍者龜一樣耶!)
2. 問他們最喜歡哪個,最多人說的還是鞋子~然後問到最討厭的是哪個,很奇怪的大家不約而同都回答是娘甫(所以這傢伙到底有誰喜歡 XDD)
從以上兩點看來,孩子的未來還是有救的啊!
Saturday, May 26, 2007
2007.05.10 阿宅聚會之 GPS 路線圖
其實應該跟那時候的照片一起放上來的,只是我到剛剛才搞定到底要怎麼讓他顯示在 Google Maps 上,而不是只有我自己看得到的 Google Earth 裡,所以弄到現在才放出來,大家想看我們上次的路線就玩玩看囉(其實是我的路線 XD),如果有什麼顯示上的問題(例如地圖或路徑看不到之類的)再跟我說唄~
Friday, May 25, 2007
隨身碟病毒退散!
今天打開隨身碟,不意外的又被我的 NOD32 抓到病毒,這次應該是被醫院裡的電腦害到的 = =+(醫院裡果然什麼病原體都多)這個病毒和之前的隨身碟病毒一樣,都是利用 Windows 的自動播放來感染電腦本身,他會讓電腦自動執行其中的檔案,然後你的電腦就變成毒窟了…其特徵是隨身碟裡會出現 autorun.inf 這個檔案,一般來說如果沒在隨身碟裡安裝什麼程式的話,應該是不會有這個檔案的,而且這個檔案可能會設成隱藏,所以電腦如果沒有改成顯示隱藏檔案的話是看不到的~
因為之前有人問過,所以以下會簡單講一下停用 Windows 所有磁碟自動播放的步驟,停用的意思就是以後你的隨身碟插上電腦,都不會有一個視窗跳出來問你要用什麼軟體打開裡面的檔案啦~(以下以 Windows XP 為例)
1. 選"開始\執行",打入 gpedit.msc,進入群組原則(註 1.)
2. 選"電腦設定\系統管理範本\系統",然後在右邊的頁框裡找到"關閉自動播放",對他連點兩下
3. 選成"已啟用",下面的框框確定是"停用自動播放在所有磁碟機",然後選確定
4. 之後可能需要重開機,重開以後就 OK 啦~
另外有人可能會怕自己的隨身碟裡已經有了病毒卻不自知,所以順便講一下如何顯示隱藏檔案:(以下依然以 Windows XP 為例)
1. 進入"我的電腦"
2. 點選上面的"工具\資料夾選項"
3. 點選"檢視"頁面,在下面的進階設定裡找到"隱藏檔案和資料夾",把他改成"顯示所有檔案和資料夾",然後選確定就好了
之後可能會發現自己的電腦裡多出一些檔案,那些就是原本隱藏起來的檔案啦,一般來說這些檔案都是系統檔,為了避免被誤刪所以會設成隱藏屬性~不過各位要注意的是,如果自己的硬碟裡(如 C 槽、D 槽,etc.)也出現 autorun.inf…那有相當大的可能是閣下的電腦已經中獎了,快掃個毒,不要再去危害其他人的電腦啦~~~
接著如果自己的隨身碟目前還是處女之身的話,趕快做點防疫的動作吧~最簡單的就是新增一個資料夾和一個檔案,兩個名字都取成一樣,「autorun.inf」,然後把檔案那個設成唯讀,這樣可以避免你的隨身碟的自動播放被病毒動到,就可以避免插到其他還有自動播放的電腦的時候又貽禍千年~
另外要記得,以上步驟都完成以後,雖然電腦已經不會自動播放了,但你要看隨身碟的檔案時,還是會直接在我的電腦之類的地方點選他對吧~在此特別提醒,如果你的隨身碟已經中毒了,那你這一點下去就前功盡棄了…因為 Windows 預設是你用滑鼠左鍵點選磁碟機的時候,他就會去找那個磁碟機裡有沒有自動播放檔,有的話就會直接用那個檔,然後你的電腦就…再次中毒 = =
所以正確開啟隨身碟的方法最好是對著他點右鍵,然後選擇"開啟",要注意是正體中文的開啟喔(如果你用的是正體中文版的 Windows),如果取而代之的是 "Open" 或 "Play" 之類的字放在右鍵選單的最上面(而且是粗體),而"開啟"反而在比較下面的位置,那也很有可能你的隨身碟已經中毒了…不過開啟以後如果確定沒病毒,之後就可以直接點選了~(當然如果隨身碟有進過其他電腦的話,就要再次用右鍵選單開啟)
P.S. 會寫這篇是因為最近才有自己的隨身碟(而且是很爽的 4G),但隨即發現利用隨身碟散播病毒似乎是目前最流行的方式之一,而我個人也承蒙他的照顧,碰上生平第一次電腦中毒,害我當天搞到半夜四五點…所以希望藉由群體免疫的方式,多少讓大家的電腦都乾淨點啦~
註 1. 後來發現似乎只有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Version 有這個檔案,如果電腦說找不到這個檔案的話也沒關係,請去找一個叫 Tweak UI 的軟體,這是微軟自己出的 Powertoys,安裝完裡面可以找到 autoplay 的選項,把你隨身碟那個磁碟機勾掉就好啦~
Updated, 2008.12.13:
因為點右鍵開隨身碟的方式還是很麻煩,所以再補充一個更徹底的解決方式,以下的步驟完成以後就可以放心的用左鍵點隨身碟了,但如果病毒檔在你的隨身碟裡,而你還很不識相的去點他的話…這應該是屬於XX沒藥醫的範疇,不在今天的討論範圍內~
先解釋一下,這個作法是把你點左鍵開隨身碟的動作給鎖起來,讓它一律只有「開啟」這個動作,而不讓隨身碟裡的 autorun.inf 去更動他,以達到使病毒更難啟動的目的。
1. 點「開始\執行」,輸入「regedit」後按 Enter,應該會跑出個有點像檔案總管的「登錄編輯程式」。
2. 跟檔案總管一樣,請在左邊找到「HKEY_CURRENT_USER\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Explorer\MountPoints2」這個機碼(資料夾),對他點右鍵,選「使用權限」。(路徑看仔細點,這邊改錯可能會讓電腦出現無法預期的後果)
3. 點「新增…」,在「輸入物件名稱來選取」的框框裡輸入「Everyone」,然後點「確定」。
4. 回到前一個視窗後,把 Everyone 那兩個可以勾選的權限都選成「拒絕」,然後點「確定」,這時候可能會跳出一個警告視窗,告訴你這樣做會讓所有人都不能更動這個機碼之類的,這正是我們的目的啊,所以點確定就好,之後就可以關掉登錄編輯程式了~
5. 大功告成,恭喜你離隨身碟病毒又遠了一步!
Saturday, May 19, 2007
一閃而過的愛維
標題指的是下面的活動照片。 你看看他看看他 三個全都單身中 又見猴子 多麼和樂融融的畫面 終於起身的阿宅 這次的目的地 從這張之後我的相機…
今天在生死學的課程安排下參觀了永和耕莘醫院的附屬機構:愛維養護中心。不過老實說生死學安排這種活動我就真的覺得有點離題了,感覺跟一二年級上的那些生命倫理實在沒什麼兩樣,而且兩個小時也實在太短,課程內涵遠不如一年級暑假那兩個星期的安養機構見習課程,加上這次要準備報告的根本不是我,所以…照片量很明顯的著重在課後活動 XD
但就像色孫在回程時說的,下次要這麼多人一起出去玩大概很難了吧…想想也是,進醫院以後先拆成兩邊,裡面再分好幾個小組,然後整學期都跟兩三個人甚至是一個人自己 run,大家的感情…希望不會淡掉啊~~~(話說我跟他同班同學都快進入第八年了,還真有點膩)(開玩笑的啦,記得要載我去新光喔~)
OK,愛維養護中心行程結束(真的超快的)~接下來是其實是好人的鄒國英老師請吃飯時間~
人這麼衰還來坐我旁邊~(你自己也沒好到哪去吧)
可是最右邊那個似乎想脫離 = =+(別想逃!)
接著…我又回到了上星期才來過的地方 XDD
這次是坐在牆上而且怕閃光的猴子(前面也有個怕閃光的 XD)
還好照片沒有聲音,無法真實反映當時慘烈的廝殺情形
而且破天荒的看到她手持相機,鏡頭卻不是朝著自己的臉
其實也是上次的目的地~想去的用 map 就可以大概知道在哪啦(好險沒定位到海上)
就被這傢伙拿去拍她的藝術照。
為了避免浪費各位的時間,加上不知道是誰掌鏡的,構圖我實在不滿意(還加上手震),恕省略以下 216 張~
延伸閱讀:
gennii的網路日誌 - today
myConceit: 班遊!?
Sunday, May 13, 2007
淺談創用 CC 授權
因為有越來越多 blog 都在某一角擺上這個東西,所以想說來簡單介紹一下,以便讓還不清楚的人快速了解他~另外這篇其實是從我 ptt2 的板上複製以後稍做修改而成的,所以有看過的就可以跳過啦~(不過再看完一次的話我會很感謝你)
CC 全名為 Creative Commons(不是 sissy 喔),一開始這個字其實是在 Firefox 的搜尋引擎上看到的,不過那時候不了解這個是啥,所以也沒多加理會(其實到現在還是不知道幹嘛放那個搜尋引擎…)。後來由於自己開始使用 flickr,在買了 pro 帳號以後想說錢都花了,一定要搞懂他全部的功能啊,而其中一項就是可以更改自己照片的 CC 授權,這才認真的去了解他到底是啥米~
簡單的說,他是由一個組織發起的,作用為附在各國著作權法底下的條款,所以每個國家的 CC 有可能因國制宜而略有改變。那有了著作權法以後為什麼還要這種東西咧?因為平常我們所說的著作權,一般是在你的著作附著於有形物體以後就產生的(感覺好專業),但是舉例來說,在出版之類的情形下,往往最後擁有這個權利的是出版商而不是作者,然後就變成作者自己都沒辦法使用自己的作品~(似乎是朱約信就說他自己都沒辦法翻唱自己的歌)
或者在 Jedi's BLOG 中的 CC - 賦予與支配的權利內有提到類似的例子,例如你今天要出一本書,想用某個人的照片當封面,但是因為他的照片裡面有照到五個人、兩棟建築物、四個店家,所以你要分別想辦法去跟他們都簽到授權…結論就是在這種情形下,著作權法似乎又把一切綁的太死了,尤其外國人又那麼愛告人(應該說是美國人),這種東西要是沒搞好可能很麻煩…於是這個組織成立了~
他們的目的是利用簡單的規則創造出一些基本的條款,讓大家在發表自己的作品時可以很容易的套用這些條款,而且重點是這些條款都有真的法律條文可以搭配使用,所以是可以在上法院的時候用的~這裡面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分享,一旦你的作品採用了創用 CC 授權,就表示你允許他人複製、發佈、展示及表演該作品,至於其他的規則就用以下四項來排列組合:
1. Attribution(姓名標示):從創用 CC 2.0 版開始,不管哪種條款都要加上這條
2. Noncommercial(非商業性):這個大家應該都看得懂
3. No Derivative Works(禁止改作):不允許他人更動作品
4. Share Alike(相同方式分享):使用作品的人必須以相同的授權方式允許他人使用
排列出來總共是 11 種,不過似乎不同類型的創作會有不同的條款可以用,像 flickr 裡面的 license 就只有四種可以選~我個人最後決定使用的條款是 1+2+3,順便也把照片的 license 全改了,所以現在點進去看照片的話會變成 some rights reserved,另外也把我的 blog 也設成這種 CC 授權。
另外目前 CC 3.0 版已經出來了,和 2.5 版最大的差別就是多了禁止背書的條文,意思就是你不能因為使用了他人的作品並加以延伸,就說那位原作者同意你後來的延伸(不好意思,不是法律專門科系,有錯請指教 ^^||)~不過我不太清楚是不是因為本地法律條文還沒配合寫好的關係,目前如果選擇法律管轄地區是台灣的話,還是只能用到 2.5 版。
最後附上條款的官方簡易說明網址,每種規則都有一個圖案,方便辨認~